死皮赖脸的末日前人类。

虽然健忘症不是谁的错,人天生是健忘的。

哪怕你前一天哭得死去活来撕心裂肺,你擦干眼泪后也许还需要点时间缓和,然后你还会快乐起来,没有什么能剥夺一个活着的人快乐或者重新振作的权利。

David Bowie死的时候微博首页一片哀嚎,朋友圈的大家都在转发悲伤的句子,沉重的氛围久久未被某个胆子大的人出来打破。一方面我可能也不能算Bowie的粉丝,我确实对一个伟人的离去感到讶异与惋惜,并没有特别悲伤;另一方面我不好说究竟是因为我自大地以为自己看得比较清还是因为自己更关注现实和眼下,这么多年我也目睹了好几个身边的熟人、陌生人离世,他们都是再平凡不过的人,并不被更多人知道。

今天我打开微博,昨天还在伤心难过的大家又振作起来了,一如往常地娱乐。谁也不会因为情绪的恢复而被责难,我说了重新振作这是人类应得的心灵良药。会遗忘对于活着的人来说,是件顶好顶好的事。你不能强迫人们一辈子不快乐。

今天又传来AR去世的消息。我所看到的是一波刚平后另一波的悲哀浪潮。叫人遗憾的消息从来会第一时间击中我那条敏感神经,我也很难受,我脑子里哗啦啦飞速排列出一堆我爱的人的名单,他们的样貌和声音。有些是和我休戚相关的人,有些只是远在天边的偶像罢了。我也真的害怕失去喜爱的人,我曾经甚至因为丢失一把用了很久的廉价塑料伞而哭了三天。

但是我不会因为那把塑料伞永恒地哭下去,第四天我就把学校里有趣的见闻分享给父母,我们做了美味可口的晚餐,我睡前看了一部电影,我很满足,日子一天一天照常地走。

健忘不是罪过,但是我觉得与生俱来的健忘真的令人可惜。一个事物的消失实际也是它的相对事物的消失。举个例子,如果我死了,我的妈妈就失去了我,换个角度,死掉的我也失去了我的妈妈。我不希望看到相对应的单方成为失去和同时被失去的主体。那不值得我重新振作起来,因为重新振作从一开始是赋予给未失去和同时未被失去的人的特殊力量。

当我们站在山坡上,我们成为遥远的旁观者时,再悲伤的日子也会慢慢熬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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